出国前,同为烟民,同事老马和我各准备了两条国产烟。一是怕超量了,入境时要纳税;二是那次出差为期10天,按我们平常抽烟的量,两条应该绰绰有余。
在英国海关入境时,我和老马携带的香烟数量符合规定。一位女官员检查我们的旅行包时,对香烟又是摁,又是捏,还用金属探测器反复探测,确信无异常后,和颜悦色地问:“自用吗?”我们赶紧答“是”。女官员放行前解释道,出于反恐的需要,不得不对这些可能藏匿“异物”的东西加强检查。
在宾馆里安顿好后,我们去客户的公司拜访,虽然谈判间里并没有悬挂“NO SMOKING”(禁止吸烟)的标识,但问起对方,从总经理到职员,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自己吸烟。在谈判桌上,每个人面前只有一瓶矿泉水,并没有准备烟灰缸。几个小时的商谈,我和老马强忍烟瘾,十分痛苦。
在商务活动中没有抽烟的环境,回到住处应该无拘无束了吧!没想到,我们在房间里吞云吐雾,引发了一场虚惊。
那天,老马和我憋坏了,一返回住所,我们就掏出烟,贪婪地吸起来。接连抽了3根烟后,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开门后,负责保卫的工作人员冲了进来,在房间里巡查了一圈,看见桌上的烟灰缸里有冒着烟的烟蒂,这才恍然大悟。工作人员严肃地说,每个房间都安装了烟雾报警器,烟雾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鸣示火警,所以,在房间里抽烟也要节制。若在房间里抽烟过量,烟雾报警器报了警,那么,除了会被“善意提醒”外,退房时,“瘾君子”房客还要额外缴纳一定数额的“异味清除费”。
后来,我们发现,在出租车、地铁、公园或餐厅,所到之处,“禁止吸烟”的标识几乎无处不在。我们虽然身上带着香烟,但不敢造次,既怕被罚款,也怕人们向我们投来异样的眼光。
出差结束后,我和老马惊奇地发现,我们带的两条香烟只消耗了两包半。回国前,本想给同事和朋友带几条洋烟的我们,不约而同地改变了主意,把纪念品换成了丝巾、香水和钥匙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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