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多辛苦,只是同情即将阅读这篇论文,而且还要写下评语的老师。
他能看懂我写的是什么吗?我怀疑。
全世界都羡慕英国人,因为他们生下来就会讲英文,但是你是否了解他们的感受?
刚到英国那天,在希斯罗机场的体检室门口,看见一个块头很大的英国女人冲着一帮外国留学生咆哮,当时就想,不是说英国人都很有礼貌吗,这位怎么这样!
进了体检室,慢慢明白了一些什么。在等候的一个小时时间里,每一位留学生都被问及一个相同的问题:“How long will you stay in Britain?(你将在英国呆多久?)”他们无一例外地全都回答:“Yes.”然后工作人员再将这个问题重复一遍,或若干遍,直到得到想要的回答。如果我是英国人,这样工作上一天也会疯的。
也许正因为如此,英国人中有很多人乐于帮助外国人提高英文。教我们学术英语的安德鲁是个非常敬业的老师,在被外国学生的糟糕英语折磨多年后,仍能想出很多办法增加我们学英语的乐趣。有一节课他给了我们几个句子,说这些句子看上去很长,但其意思用三个单词即能表达,让我们试着把他写出来。我们一看,可不是吗,“我必须向一位年轻的女性个人,也就是你,我正在交谈的对象,表达一种非常强烈的喜爱之情。”这简直是马季的相声,直接说“我爱你”不就得了。还有一句:“如果有人让我准确描述我此时此刻的生理状况,唯一可能又可信的回答将是,我非常需要补充液体。”嗯,估计这个人还没说完这句话就已经被渴死了。
丽兹也是因为教我们英文而成了我们的好朋友。上一篇论文写完的时候,为保险起见,我请她帮我审查了一遍。她红笔一挥,迅速标出了满篇的语法错误和标点错误,单数复数啦,时态啦,男他女她啦。这些一看就明白,一写就忽略的错误还不算什么,外语中真正令人困惑的是一些说不清的东西,比如英国人说其他电视公司时都不加冠词,只有BBC享受有冠词的待遇,丽兹说:“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我们就是这样说!”还有一些说法,她也说没什么特别原因,只是“我们不这样说”!
英国人每天说很多话,看来我们既要记住他们说了什么,还要记住他们没说什么。
这篇论文我不打算再麻烦丽兹了,反正简单的错误电脑也能校正,而且上次她看完我的论文后,笑眯眯地对我说:“你知道我不能帮你改得太多,因为不是我在写。这篇文章还要看上去像是你写的。”
在把论文交给老师之前最后一次浏览了一遍,那些被我一个一个敲上去的单词已经显得有些陌生了,不知昨晚我是怎么把它们都码在一起。
但至少有一点我敢保证,这篇论文看上去百分之百像是我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