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飚哈德良长城徒步
明天是此次哈德良长城徒步的最后一天。周日我就可以休息一天,周一继续上班。
这么想的时候,我们还在长城上。天色越来越暗,那山和湖静静地隐退到夜幕深处。只有我们的右边是村落,感受到灯火的召唤。
酒与酒吧
于是,当走到与一处叫“只酿一次”(Once Brewed)的村子平行的方位,我和同伴就下山了。村子里的酒吧叫“酿两次”(Twice Brewed Inn)。据说当年,小村子来过一位王子,抱怨当地啤酒太差,要求作坊再酿一次。这一下说明了村名和酒吧名字的由来。
于是我一进酒吧,就点了他们的“酿两次”啤酒。服务员在给我打酒,我突然问他,你们为什么酿两次,酒不够好吗?他表情有点僵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哈哈笑起来,他明白我可能知道那个典故,也笑起来。我加了一句说,也许那个故事是杜撰的(fake)。他居然表示同意。
我有品尝(英国)
当地啤酒(ale)的爱好,特别是很多乡村的bitter((英国)
淡啤酒),常有一股穿了一个月的脏袜子在里面溲了两个多星期的味道。我习惯了这样的滋味已久,称之为村酒野沽。这次走长城,我也是每到一地,必喝一酒。除了消遣,也是为当地经济奉献一些心意。在旅游手册中,也是如此鼓励游人为所经之处做点贡献。
一杯酒落肚,和旁边当地人聊聊,也是增长见识。因为你喜欢他们的玩意,人家对你也格外热情。在(英国)
(生活)
,让我小时候对农村水乡的记忆慢慢复苏。我在沿途唤醒了舅舅家门前的牛粪与稻草一起燃烧的气味,喝过的酒里有故乡糟烧的质朴直率的劲头,而临近下班打一杯啤酒在那里独酌的老头,有我过去街坊老头坐在门口的小饭桌前,喝白酒吃花生米的享受与落寞。
就这样子,当地啤酒陪了我们一路的行程。而墙上三幅地图,也很有意思。一幅是(英国)
地图,一幅是欧洲地图,还有一幅是世界地图。每个到过这家酒吧的人,都在自己在的城市扎上一枚大头针。我要了三枚,分别是布里斯托、纽卡斯尔,还有是温州。很有趣,我是第一个来自温州的游客,因此拿iPhone拍了两张扎上大头针前后的照片。
吃好喝好,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就到了自己白天预定下来的B&B,并让司机早上8:30过来接我们,再送回原来的地点。
房东是一个单身老头,有点郁郁寡欢的样子,说话口音不像当地人,有点退休的教师或者知识分子派头。我在他的客厅里面找了一本Alan Clark的日记。这是一位风流的保守党议员兼花花公子,著名的日记作家,曾经与一对母女有染,在(英国)
文学中,日记是很有意思的门类,Alan Clark的日记自然亲切,不管多么惊世骇俗,都流露着一种处乱不惊的无辜,这种调子,我喜欢,忍不住看了很久。第二天醒来时,稍微觉得睡眠不足。
早餐的并不是很好,但是我们还是吃了一个大饱,来对付今天的行程。我们目的是走回纽卡斯尔,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先不告诉同伴,走到哪算哪,免得老是存一个坐车的念想。
生日礼物:最美丽的地段
远处的湖就是Crag Lough,我们昨晚想去,但是不敢去的地方。今天看到了。
今天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开场。接下来的风景,却是最美的。我们向昨天的湖靠近,却经过了一个最陡的隘口。在这个隘口的两座山峰中间,是一株树,当年美国人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罗宾汉》就是在此地取景,至今被当地人津津乐道。这种情况很有趣,我碰到过很多不喜欢美国的(英国)
人,但是一旦(英国)
东西在美国受到承认,又非常引以为傲。
树不过如此,等我爬上了陡坡,昨晚见到的湖,就在我们的脚下了,山岭就如刀削一样,大概有八十米高,与湖面垂直,两只野天鹅从面上起飞。向远处望去,黄灿灿的沼泽,再远就是密密麻麻的树林,蔓延到天边。
我们停留了一会,继续往前走。因为湖的旁边,有一户人家,应该是一户农民,有自己的拖拉机,大卡车,湖就在距离他家院子不到100米的地方。换了一个角度,才发现湖面上停了几只小船,也许在夏天的时候,人们可以向湖心划去。对于这样的小湖,我仍然是心存敬畏。
它们湖面看起来狭小,也许通往很深的湖底。很多年前,我曾在家乡山里,一处叫“九潭”地方,挨个游泳。其中有一个潭,潭口面积不足八十平米,宛如深井。我潜下之后,潭水极寒,睁眼看到水底岩壁,犹如鬼神面具,加上水草弥漫,登时让我心慌意乱,无形之中感觉会抽筋,会被什么力量吸入潭底。我快速上浮,爬上来之后,一言不发,好像从另外一个世界回来。
相比之下,眼前的湖畔农舍,在阳光照耀下,有着田园牧歌的景象。看着那户人家,我和同伴说,如果夏天,可以在这里,烤全羊,喝酒唱歌,是多么快活的事情。他同意,因为他老家就在宁夏,虽然不是回民,但是喝酒吃肉,不让他人。回民都带一把小刀出门,为了吃肉方便。同伴曾经告诉我,至今不习惯吃酱过、腌过的肉类。
看着那家农舍,随着城墙,我们走上了哈德良长城最美的一段,位于Bromlee Lough那一段路程。今天,同伴有了行李,我与他的距离,也拉得越来越大。也许还有一个原因,今天是我的生日,自己很少有与人过生日习惯,往往都是自己找个地方喝酒看书打发过去了。我这样快步前行,也是想去前面一段,据说是哈德良长城最美的一段,先睹为快,作为给自己生日的庆祝。
依然是淹没在荒草中的连绵不绝的长城,可看其实就是塞外的风光。我一个人在城墙边,走走停停,用手机拍下了自己生日当天的几张照片。而墙那边的风景,此时突然对我失去了吸引力,我更加关注的是,照片里的这个人怎么看起来,和长城如此协调,也就是说,差不多一样的老呢?
音乐和归程
经过了这段最美丽的风景,哈德良长城的风光,几乎嘎然而止,我们逐渐进入了公路旁边的农场。同行的人越来越多。我和同伴又经历了头两天的类似徒步。这次不同的是,我们谈起了音乐,他擅长钢琴,对于西方音乐有自己的亲身体验。
我本质上是个乐盲,对歌词的兴趣,超过了旋律。最近几天的行走,常常让我有想学会唱歌,欣赏音乐的愿望。我们谈起了朗朗和李云迪的差别,同时我不停地问所谓的交响乐、协奏曲、A小调、主旋律之类的基本概念。
同伴说得很耐心,也很仔细。说实话,基本上验证了自己的理解。在文学、戏剧,乃至音乐之间,我觉得很多结构和思路应该是相同的。就好像这几天的长城之旅,启发我在哈德良和嘉峪关之间,也有着一些同样的东西。
沿途的风光,差不多被我们忽视了。哈德良长城从西到东,经过了英格兰最蛮荒的两个地区坎比亚(Cumbria)和诺桑比亚(Northumberia),然后现在逐渐向英格兰东北部中心城市纽卡斯尔进发。终于我们在公路边的草地上,吃完了所有的巧克力和饼干之后,打算在距离纽卡斯尔还有二十多英里地方,搭乘沿途的哈德良公共汽车回去了。
从行政说,这两个地区和纽卡斯尔平级,属于(英国)
郡一级的行政单位。但是,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气质:田园牧歌与笙歌夜舞。在内心里,我对前者充满向往,也是持续推动我去阅读了解一些(英国)
经典作家作品的动力。而我对城市的理解,是停留在狄根斯的《雾度孤儿》时代,即使今天的城市与那个时代有所不同,但是我觉得城市里面的关系还是如此,也许建筑的背景也许变得更加糟糕了,连工业时代都不如。因为这样子,我觉得今天中国城市,与(英国)
的有所不同:正在变得比(英国)
还要糟糕。
然而,当车慢慢开进纽卡斯尔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重回人间感觉,城市原来如此的亲切。一家一户挨着,红绿灯的变化,有着自己的韵律,乌黑高大的电灯柱照亮了地面。
我们两个人背着重重的行囊,先去吃了一顿中餐。晚上,在我的住处,同伴送给我一把小刀,他说不知道我的生日,没什么准备,把自己的刀送给我,刀很快,徒步旅行很有用。他说的一点都没错,我好奇地试了一下刀刃,就把手指头给划破了。
这大概是这次哈德良长城唯一一次意外,其他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