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与她的母亲(右二))
照片的主角是她的儿子,但是作为母亲的她却吸引了我的视线。这第一眼就令人惊奇——这个穿着结实的凉鞋的女人身材丰腴,肤色苍白,端正地站在她的孩子半步前面。她的儿子身形消瘦,肤色偏黑,坚韧的身板是自我克制,甚至是禁欲主义的表现。她的身材丰满,很早就因为屈服于美食的快乐和衰老的命运而显得臃肿。在家中的镜头前,儿子沉稳从容,身着卡其衣物,像杂志模特一般漫不经心。母亲身着靛蓝色的手织布,直视镜头,银质耳环在黑色头发中若隐若现。她微微仰起下巴,儿子的右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肩膀上。这张照片1987年8月拍摄于曼哈顿的一个屋顶,20年后的今天,通过电子邮件传给了我。它是一项发现,也是一个谜。照片上的男子是26岁的巴拉克·奥巴马,当时是芝加哥的社区干事,正要去纽约。女人则是奥巴马的母亲斯坦利·安·邓亨。看着这张照片,很难不为这对母子之间的相同和不同之处所震撼,也不能不质疑这个女人所遭受的成见——堪萨斯来的白人妇女。
总统的母亲被简化为各种单一的形象。在奥巴马的生平简介中,她是一个来自堪萨斯的女人,和奥巴马来自肯尼亚的父亲结了婚。她身体健壮,具有白人中产阶级的典型特制,总之是肯尼亚的反面。在《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这本帮助了奥巴马提升政治地位的回忆录中,她又成了腼腆的小镇姑娘,后来死心塌地地爱上了聪明的、魅力超群、抢尽风头的非洲男子。在下一章中,她又成了天真的理想主义者,像个天真的外国佬。在奥巴马的竞选活动演说中,他的母亲摇身一变成了独自打拼的单身母亲,领取食品救济券,受苦于错误的医疗保障计划,在生活变得无望的时候不得不哀求她的保险公司支付生活费用。在超市小报热火朝天的虚构和网络传言中,她又成了无神论者、马克思主义者,佩戴花朵的嬉皮士,抛弃了儿子的母亲,或者欺骗夏威夷的报纸为她在肯尼亚出生的儿子刊登出生通告的母亲,也许是预料到了未来某一天,他会成为美国总统。
但是照片上朴实的形象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个版本,这是我在两年半的研究和跟踪以及将近200次采访中得出的结论。把邓亨描述为“堪萨斯州的白种女人”就像说她的儿子是“喜欢打高尔夫球的政客”一样,是肤浅的表述。不论是不是有意而为之,这个标签抹掉了她不平凡的人生经历——她出生在女权运动、嬉皮士、反战运动之前,却有个男孩子的名字;那时候还有二十多个州的法律禁止种族间通婚,她却嫁给了一个非洲人;她24岁时成千上万的印尼人在反共大清洗中被无情地杀害,她却带着她的孩子搬到了雅加达;她将近一半的成年生活都是在一个美国人几乎没听说过的地方度过的,那里有全世界人数最多的穆斯林;她在闭塞的村庄里工作过多年,在那里白种女人是绝对的稀有物种;她还沉浸于学习打铁,这是一项从来只有男人才能从事的手艺;她是一个单身母亲,独自工作抚养两个混血的孩子;她坚信她的儿子有伟大的潜能;如同奥巴马开玩笑说的那样,她把儿子扶养成了“爱因斯坦、甘地和黑人歌手哈利·贝拉方提的结合体”;她在52岁离开人世,来不及看到她的儿子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在对自己生活热情洋溢的叙述中,奥巴马把已过世的父亲放在了中心地位。有时候,他似乎更多地在讲述帮助抚养自己的祖父母,而不是自己的母亲。但是奥巴马也逐渐开始承认他的母亲才是真正塑造了他的人。《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首版发行9年之后,也是他的母亲去世九年之后,奥巴马在2004年版的的序中揭示了一个事实:如果他知道母亲活不过那一次病疾的话,他可能会写一本不同的书,其中“少一些关于没有出现的父亲的沉思,多一些对我生命中独一无二的母亲的纪念”。
远在美国的儿子只要来一封信,就能让身在雅加达的邓亨高兴一整天。她肯定也会揣测自己在儿子生命中的地位。偶尔有几次,她也惆怅地向密友吐露过这样的心情。但是她从来不会夸大自己的功劳。就像她带着堪萨斯式的冷幽默对她的儿子说的那样:“如果没有别的什么,我至少也给了你有意义的人生。”
安·邓亨很早就弃用了小时候的名字斯坦利。她17岁的时候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是夏威夷大学比她年长六届的魅力超群的肯尼亚人巴拉克·胡赛因·奥巴马。然后她中途辍学,嫁给了他,在和他离婚之前不久生下了这个孩子。在这一片乱局中,她遇见了来自印尼爪哇岛的洛洛·索托罗,一个友好随和、喜欢打网球的研究生。在安·邓亨妮从离婚中恢复过来后,他们于1964年结为连理,但他们初期的生活却被无法控制的力量搅得天翻地覆。1965年9月30日,6个印尼军队的将军和一个中尉在爪哇岛被绑架后杀害,军方认为这是一起早有预谋的事件。政府资助的海外留学生,包括洛洛,被命令回国。一年后,也就是1967年,安·邓亨获得了人类学学位,带上她6岁的孩子,搬到了印度尼西亚和丈夫相会。
接下来的四年对母子来说是影响今后发展的关键期——也是现下许多美国人极感兴趣的话题。那几年,安·邓亨和年轻的奥巴马(那时他叫奥巴马,下文均称“奥巴马”)亲密相处,用自己的价值观影响了他,而且有意或者无意地,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了他对世界最初的认知。她也为自己的生活做出了选择,这些言传身教,有的最终为奥巴马所接受,有的则被他有意地避开了。
这个白种女人和她的有一半非洲血统的儿子在印尼曾多次结伴旅行。伊丽莎白·布莱恩特是当时居住在印尼的日惹市的美国人,她还记得安·邓亨和奥巴马曾参加另外一个外派人员的家庭午餐派对。当时安·邓亨穿着一身印尼布料做的长衬衫,布莱恩特注意到,她没有打扮成其他在印尼的美国女子喜欢的风格。安·邓亨让奥巴马和其他人握手,然后让他坐在沙发上,集中注意力在她带来的一本英语练习册上。那时候安·邓亨已经在印尼呆了四年,说到会不会回夏威夷的时候,“她问我:‘你打算怎么办?’”布莱恩特在40年之后对我回忆道。“我说:‘我大概最多在这里过两年,然后回夏威夷。’她问为什么?我回答说这里的生活太艰难,损害了健康,而且这里没有医生,对身体不好。她不同意我的说法。”
吃午餐的时候,9岁的奥巴马安静地坐在餐桌旁,全神贯注地听别人讲话,但没有说话。他问安·邓亨可不可以离席一会儿,她让他去问聚会的主人。主人允许他离开后,他从椅子上下来站到地上,和布莱恩特13个月大的儿子玩耍。午餐后大家去散步,奥巴马跑在他们前面。这时一群印尼孩子开始对着奥巴马扔石头,他们蹲在一堵墙后面,喊着种族攻击性的脏话。他却看起来不慌不忙,布莱恩特说他蹦蹦跳跳,像是“和看不见的对手”在玩躲球游戏。安·邓亨没有反应,布莱恩特以为她不知道那些口号是什么意思,就主动说可以出面制止,但是安·邓亨却说:“没关系,他还好,早就习惯了。”
“她明知道印尼人排斥黑人,还要把一个有一半黑人血统的孩子带来,我们都很惊讶,”布莱恩特说。同时,她对安·邓亨教会儿子勇敢无畏表示敬佩。在印尼,为了自保,一个孩子需要这样被养大,布莱恩特认为。她似乎也教导奥巴马学会尊重他人,他完全懂得印尼孩子对父母应有的尊重。他看起来学会了印尼的处事方式。
“我觉得他这么‘哈勒斯’是因为一点,”布莱恩特这样评价这位未来的总统,引用了印尼语中的代表“有礼貌,有教养,勇敢无畏”这个形容词,来形容那些印尼文化特有的人的品质。“他有亚洲人的彬彬礼节,又有美国人的做事方式——他非常耐心,冷静,是一个耐心的倾听者。如果在印尼你无法耐心听别人说话,你最好还是离开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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