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特里萨(Theresa Martin)结婚40年,她的丈夫一直酗酒,因为她长期在家照顾小孩,担心无法独立生活,她决定维持婚姻,抱著有一天丈夫戒酒的希望。
但是,2006年感恩节,任职建筑师的丈夫退休,经常在儿子面前辱骂她,她无法再忍受,决定离婚。那一年,她65岁。
马丁特里萨是其中一个案例,美国越来越多人在晚年决定离婚。现时,美国的离婚率保持稳定,然而,50岁以上的人,离婚率增加了一倍,从 1990年4.67%增加至2009年9.74%。
2009年,超过50岁的美国人,离婚人数增加60万。
洛杉磯的家庭律师丽莎迈尔(Lisa Helfend Meyer)说,其离婚的客户中,至少25%是退休夫妇。10年前,这个数字大约为5%左右。
她说:“对于婴儿潮一代,如果婚姻不顺,他们不愿意面对问题。”
晚年离婚的问题,是大多数人储蓄足够的退休生活,不想财产被分一半。丽莎迈尔说:“对他们来说,这不是一个好的前景。”
新泽西州离婚案件的会计师马吉奥(Sharyn Maggio)说,如果一对夫妇储蓄足够的钱退休,离婚将会花掉他们的财产。
对于中产阶级的夫妇,更是一个挑战,他们无法支付两人独立生活的费用,加上60岁或70岁的年纪,可能有许多医疗问题,根本没有可能回去工作。
马吉奥说:“除非他们并没有退休,仍然有能力继续工作,否则,当他们65岁之后,难以重新开始生活。”
依靠养老金或社会安全保障,也不足支付离婚后独立的生活。
再者,对于一对夫妇来说,最有价值的财产,往往是房屋。现时,房屋价值下降,它不能出售,或是如果其中一方想全权拥有房屋,也难以作价。
匹茲堡和迈阿密的离婚律师丽莎玛丽(Lisa Marie Vari)说,对于这个年龄的夫妇,总有比离婚更好的选择,住在单独的房屋,提出分居协议。
她说,至少,对于两人的财政来说,并不是灾难性。
丽莎玛丽说:“对于一些低收入的人,退休之后,办理离婚手续也是最糟糕的财政决策。”
如果他们决定要离婚,她强烈建议夫妇二人试图在法庭以外解决问题。
例如,在加州,法院可以考虑如何瓜分每个人的收入。如果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大,可能将要付上赡养费。
注:本文分上下两篇。